一、项目名称:开云网页版·官方端在线南京金陵制药厂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项目需求(合作期限两年)
1、为金陵制药厂日常经营管理提供法律咨询及合法性审查意见。
①负责对委托方起草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合同签订等进行合法性审核,并提供口头或书面的修改建议及补充意见。根据委托方2024年的合同数量预估,每年大约需处理1000份合同(对于常规合同的审核及律师意见出具的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而复杂合同的审核及律师意见出具的响应时间不超过48小时)。
②为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风险评估;参与金陵制药厂涉诉案件及相关争议的研究讨论,以及相关的前期咨询和论证服务。
2、针对金陵制药厂的合规管理需求,并结合其实际经营业务状况,为该厂相关人员提供合规管理指导及相应的培训(每年1至2次)。
3、其他由聘请方提出、经双方确认的法律服务事项。
三、报价
顾问服务费总报价不超过6万元/年,所报价格为费用总额,包括法律顾问服务费、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餐费等所有费用。中选人后期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费用,响应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报价风险。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1、参聘单位是响应选聘、参加报名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和分包。
五、响应文件的组成与接收
1、响应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按下列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
(1)报价函;
(2)响应人资格要求中提及的证明文件;
(3)其他参照评标规则需提供的资料。
2、2025年5月22日9:30前,响应文件一正四副,请密封寄送。响应人需确保在此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至商务联系人。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58号,办公室黄经理收,联系电话025-85801999-8317。
六、选聘时间
2025年5月22日9:30
七、选聘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58号,金陵制药厂办公楼3楼会议室。未到现场视同认可选聘结果。
八、报名方式及选聘文件领取
1、商务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025-85801999-8317
邮箱:hqq0614@163.com
2、请将响应人营业执照(图片或扫描件)、响应人联系人及电话发送至以上商务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标注响应人名称。审核通过后选聘文件会以邮件形式发送。
3、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下午17:00前
4、技术联系人:
姓名:宋经理
联系电话:(025)85801999-8337
邮箱:18118817918@163.com
九、本项目不收取选聘保证金及成交服务费用。
十、结算方式
1、顾问服务费:每半年支付50%或具体协商解决。
2、法律事务代理费等:按实际发生结算。
十一、评分方法及标准
本评分办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响应人报价占总分40%,律所从业业绩占总分15%,拟派的顾问律师从业业绩占总分25%,服务方案占总分20%。最大限度地满足选聘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综合得分按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分值最高者将被推荐为中选人。
开云网页版·官方端在线南京金陵制药厂
2025年5月12日